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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孙莹通讯员邹涛) 黑龙江男子何某来京居无定所,整日睡在地下通道里。为了争抢一个空饮料瓶,何某用石块将另一名流浪男子砸死。昨天,何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西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同时赔偿死者家属23万余元。  何某从黑龙江来到北京一直在流浪,平日就寄居在地下通道里。今年6月17日清晨,他发现他寄居的地铺竟然睡着另一名流浪者赵某。何某为了拿回地铺旁属于自己的空饮料瓶和流浪人员赵某发生争执,继而互相厮打。何某自知处在下风,捡起赵某扔过来的石块,猛击对方的头部,最终造成其颅脑损伤死亡。何某也主动向民警投案。经鉴定,何某案发时处于妄想状态,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  法院认为,鉴于何某在犯罪后能主动投案,应认定为自首,加之他又是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依法可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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