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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大对毒品犯罪源头的打击力度,依法严惩制造毒品犯罪,最高人民法院继今年“六·二六”国际禁毒日公布五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后,今天再次公布四起制造毒品犯罪典型案件,其中两起案件中的罪犯张建勋、何其斌已于近期被执行死刑,另两起案件中的罪犯刘招华、梁瑞南于今天上午被执行死刑。

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中的源头性犯罪类型,社会危害性尤为突出。近年来,受巨额利润诱惑和消费需求刺激,境内外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在内地制造毒品问题较为突出,此类犯罪案件不断增加,成为毒品犯罪的新特点、新动向。

对此,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按照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突出打击重点。对于组织、雇佣他人或者积极参与制造毒品的毒枭、职业毒犯、再犯、累犯、惯犯、主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危害严重的毒品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应判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同时,量刑时也综合考虑毒品数量、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被告人的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以及当地禁毒形势等各种因素,实行区别对待,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教育、挽救大多数,打击、孤立极少数,达到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的目的。

今天公布的四起制造毒品犯罪典型案件是:被告人刘招华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被告人张建勋等人制造毒品案;被告人何其斌制造毒品案;被告人梁瑞南等人制造毒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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