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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亿万富姐吴英集资诈骗案终审获死刑

  2012年1月18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吴英受审。资料图

  亿万富姐只有中专文化

  1981年出生在东阳的吴英只有中专文化,曾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投资回报为诱饵,从徐玉兰等4人处集资达1400万余元。在已负债上千万元的情况下,为资金链的延续,于2005年下半年开始,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先后虚假注册了多家公司。为掩盖其已巨额负债的事实,又隐瞒事实真相,采用给付高息或高额投资回报,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骗取社会资金。如与杨卫陵等人合伙炒期货,但却不要杨卫陵等人承担风险,而是给予固定的回报。杨卫陵等人投入3300万元,吴英在炒期货实际亏损了近5000万元的情况下,隐瞒其已巨额亏损的事实,宣称有盈利,向杨卫陵等人支付了1400万元的所谓利润。又如购家纺赠送同等价值的家电等。

  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人民币77339.5万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38426.5万元。

  本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仅林卫平一人,所涉人员和单位就达66人。除了本人非法集资外,吴英还授意徐玉兰向他人非法集资,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所涉人员达14人。

  庭审背景

  吴英案一审于2009年4月开庭。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于2011年4月7日开庭。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还有大量的欠债。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吴父事先没有接到通知

  法院门口贴着一张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公告:本院定于2012年1月18日下午3时30分,在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宣判东阳市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上诉)一案。

  吴英父亲吴永正穿着一身黑棉夹克,下午2点多赶到法院,他看上去精神不错,和守候在此的几位媒体记者打招呼。他的手上,拿着那个随身携带的茶杯。

  对于开庭宣判时间,吴永正说是看了法院门口的公告才知道的。

  昨天上午9点,我们联系吴永正时,他还在东阳,说没有接到通知,不知道女儿的案子要宣判。

  两个小时后,吴永正给我们打来电话,说两位二审辩护律师已接到法院通知,让他们赶到金华中院去。

  吴永正在二女儿的陪同下,匆匆从东阳赶到金华。

  两位来自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杨照东、张雁峰,一位刚从北京赶到金华,一位还在广州来金华的路上。杨照东说,昨天上午他才临时接到法院电话,电话里没有说明是宣判的事,但他能够预感到是要宣判了,马上买了从北京到杭州的飞机票。

  去年4月7日二审开庭后,吴英案一直悬而未判,吴永正等得心急,甚至为此还病倒了,亲属因此不让他住在东阳乡下。

  杨照东说,这样超期审判的案子确实不多,不过法院在程序上一定是履行了“延期报批”的手续。一般这种案子都比较复杂,审判过程要非常慎重。

  开庭时间推迟两个小时

  法庭内外,站着不少法警。

  原定下午3时30分的开庭时间,一直拖到下午5时25分才开庭。

  公诉人席上,坐着一位检察官。

  辩护席上,坐着辩护律师杨照东。

  吴永正和二女儿一前一后,就坐在媒体旁听席边上。法警礼貌地询问了他们的身份。

  与一审时开庭相比,这一次来的媒体记者不是很多,除了一家省外媒体,其余七八家都是省内的媒体。

  扎着马尾长辫的吴英被两位女警带上法庭,她穿着一件及膝红色羽绒服,外披黄夹克囚服,脚戴镣铐。

  法官宣判之前,吴英回头看了看父亲,欲言又止,她的眼睛看上去有些红润。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主审法官在庭上宣读了吴英集资诈骗案的二审宣判书。裁定驳回被告人吴英的上诉,维持对被告人吴英的死刑判决,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吴英听着听着,又一次回头看了一眼父亲和妹妹。

  法官说,原判认定吴英为个人犯罪准确,吴英上诉及其二审辩护人称,吴英没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主观上没有诈骗目的,客观上没有实施欺诈事实,没有用虚假宣传欺骗社会公众,本案属于单位犯罪审理范围,均不能成立,不予采信。原判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另外,吴英检举揭发他人,经查均系其为了获得非法利益而向他人行贿,依法不构成重大立功。

  吴英在二审审判中辩称,其仅够构成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二审辩护人提出吴英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以及要求改判无罪的理由,均与查明的事实和法律规定不符,不予采纳。

  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英犯集资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吴英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严惩。一审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上述二审裁定。

  “给我带两双棉鞋进来”

  宣读完判决书后,法官宣布闭庭,将吴英押回看守所。临走前,吴英再一次回头,用东阳方言对父亲说了一句,“给我带两双棉鞋进来”。

  吴永正坐在旁听席上,一言不发,沉默了许久。

  吴英的二妹听到这个消息,当场失声痛哭。

  离开法院,吴永正坐进一辆杭州牌照的小车,对于记者的追问,他只说了一句,“我们会抗诉”,就让司机开车走了。

  对于这个结果,吴英的辩护律师杨照东也称自己事先没有想到。他说,二审宣判结果出来之后,吴英家人感到有些迷茫,但吴永正最后表现还是非常坚强,仍然决定要让律师积极抗诉。

  下一步,案件结果将移交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他们已经和吴英的家属商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期间,仍然会进行抗诉,把自己的辩护意见反映上去,作最后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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