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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制定严密帮规,以暴力控制海产品批发市场,承接“讨债业务”……2010年10月26日,(山东青岛)胶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陈贵田等11人涉黑案。犯罪嫌疑人陈贵田,42岁,绰号“陈老五”、“五哥”,大学本科毕业,曾经是一名职高教师,被胶州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其他团伙成员分别被判有期徒刑。这是胶州市首次对因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分子进行宣判。 卖毛蟹的被砍

一起伤害案牵出“陈老五”

胶州市郑家小庄海产品批发市场是胶州市最大的海产品批发市场。2008年12月底,在该市场做毛蟹生意的刘某被人砍伤,胶州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在办理这起伤害案时通过调查得知,海产品批发市场有人敲诈勒索、收取保护费,民警遂将该市场纳入视线。

据办案民警介绍,通过长时间的侦查走访,警方先是发现该海产品批发市场被一涉黑组织暴力控制,随后通过细致摸排,逐步掌握了这个犯罪组织团伙以陈贵田为首,有成员20余人,是个典型的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团伙。

陈贵田,绰号“陈老五”、“五哥”,1968年出生,2005年3月因寻衅滋事罪被胶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2005年9月刑满释放。释放后的陈贵田便纠集社会上的刑满释放人员进入胶州市郑家小庄海产品批发市场,并全面控制蛤蜊的销售。陈贵田自己在幕后组织策划指挥,指使团伙中的重要成员出面控制海产品批发市场,给予“股份”分成,指使张某等人充当打手。在陈某的指使授意下,该组织搜集、购买枪支、车辆等作案工具,采用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有组织地进行犯罪活动。

威胁海货老板

一斤蛤蜊提成一毛钱

为了聚揽财富,陈贵田先是将目标定在胶州市郑家小庄海产品批发市场。2005年底,进入该海产品市场后,陈贵田主动找到海货商王某,对其以武力相威胁,要求其进行蛤蜊收购时,每斤蛤蜊必须向其提供1毛钱的提成。王某被迫同意后,陈贵田以暴力手段将其他海货商人赶走,将所有蛤蜊市场均交由王某经营,从中获得利益。

为了将海货商唐某赶出市场,陈贵田指使团伙成员蒙面将唐某打伤;为了将海货商张某赶出市场,陈贵田指使团伙成员将张某的汽车玻璃打碎,并泼入柴油,污染车内蛤蜊等海货;为了将海货商宋某赶出市场,陈指使团伙成员用匕首将宋某捅伤……

在控制郑家小庄海产品批发市场的同时,陈贵田黑社会组织企图进一步控制农贸市场中的蛤蜊市场。2006年底,陈指使团伙重要成员对农贸市场商贩进行威胁,要求该市场的商贩不能通过其他途径购货。农贸市场海货商人找到社会闲散人员李某帮忙,李某找到陈贵田一伙,要求其停止控制行为,陈贵田就指使团伙成员持匕首将李某捅伤。

成员超过20人

为敛财增加“讨债业务”

随着自己组织不断扩大,成员花销也随之增加,为了扩大经济来源,陈贵田在霸占海货市场的同时,开始替人讨要债务,然后从中收取费用。为了给高某讨要债务,陈贵田指使团伙成员窜至一建筑工地,对工地负责人进行武力威胁,并强行拉走一车建筑用架材钢管;为了替刘某索要债务,陈贵田到农贸市场一鸡鸭店用铁锤将服务人员打伤,并将店内的冰箱等物品砸毁。

另据了解,随着陈贵田四处拉拢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其团伙组织很快发展到20多人,而依仗自己的黑社会组织成员人数众多,为非作歹,称霸一方,大肆进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他人。应苏某(已判)的要求,陈贵田指使团伙成员持木棍将刘某打伤;而为报复孙某,陈贵田驾车将孙拦下,持刀捅伤孙某。

为了逃避抓捕

四处流窜不敢联系同伙

据办案民警介绍,从2005年以来,以陈贵田为首的涉黑组织四处作恶,引起胶州警方高度重视。胶州市公安局金瑞谟局长靠案指挥,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安振东为组长、刑警大队大队长刘展胜为副组长的专案组,抽调了富有办案经验的民警进驻专案组。

经过近一年的摸排,警方逐渐掌握了陈贵田这个黑社会组织的轮廓、人员结构、涉黑区域及犯罪证据,于是警方决定收网。但陈贵田组织的成员都多次受过打击,有一定的逃避打击能力,该团伙成员得知来日不长,四处躲藏,给抓捕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特别是陈贵田,为了逃避抓捕,已很长时间不在家中居住,中断了与团伙成员的联系,改为单独行动。

擒贼先擒王!专案组决定先抓捕陈贵田。民警对陈贵田所有可能的落脚点进行秘密布控,经过缜密侦查得到了陈的确切位置。2009年8月9日下午,警方将藏匿在胶州市三里河一新建居民小区内的陈贵田成功抓获,并顺线追踪,其他团伙成员纷纷落网。
 

爱好写日记

定目标要当青岛黑老大

“要想成为黑社会,一定得有严格的帮会制度,先聚揽财富,疏通关系,建立自己的网络后才能成为老大。”

——摘自陈贵田日记

作为团伙的老大,陈贵田为自己制定了目标:2006年成为“胶州黑老大”,2007年成为“青岛黑老大”,2008年成为“黄岛教父”。

据办案民警介绍,在陈贵田的租住屋内,他们发现一本夹藏在书中的日记本。令人感到吃惊的是,里面详细记录着陈贵田的所有犯罪事实。而且在日记中,陈贵田对自己每起案子进行了认真“总结”,成功之处和失败所在逐一罗列。

“他没有想到他这本记录着他犯罪行为的日记成为了他犯罪的重要书证。”采访中,办案民警告诉记者,42岁的陈贵田大学本科毕业,原来是胶州一所职业高中的老师,多年来有写日记的习惯,但是这本日记却成为警方的重要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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